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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通譯竟淪詐團車手!收走21萬黃金辯「求職詐騙」遭法官打臉重判

記者陳佳鈴/彰化報導

鄭姓女子曾任司法志工、律師事務所助理,現職更是法院的葡萄牙語與西班牙語通譯。(圖/資料照)
鄭姓女子曾任司法志工、律師事務所助理,現職更是法院的葡萄牙語與西班牙語通譯。(圖/資料照)

彰化一名具有豐富法律服務背景的鄭姓女子,曾任司法志工、律師事務所助理,現職更是法院的葡萄牙語與西班牙語通譯。然而,她卻因貪圖每月4萬5 千元的高薪報酬,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面交車手,向被害人收取價值21萬元的黃金。彰化地院近日審結,認為其歷練豐富不可能不知情,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5月徒刑。

鄭女去年6月在臉書看到代收現金的工作廣告,對方宣稱月薪4萬5千元,隨後加入詐團LINE群組。同月6日,鄭女依指示前往超商,向誤信「投資 AI 機器人」話術的林姓被害人收取1兩7錢、市價約21萬2千元的黃金金飾。

為取信被害人,鄭女現場出示手機內的電子工作證,並在偽造的「AIP公開研發網」收據上簽名,得手後將黃金轉交集團成員,隨即遭埋伏警方逮捕。鄭女落網後雖辯稱自己是「求職詐騙」的受害者,以為只是正當代收,但法官發現其通訊紀錄發現,鄭女在行前曾向詐團成員傳訊表示:「我挺害怕的」、「我們是正當的嗎?」。她甚至在對話中坦承,曾有客戶質疑「我們好像詐騙」,顯示她主觀上對工作合法性已有高度懷疑。

鄭女20歲起就出社會工作,且具備司法志工、律師事務所助理等法律相關行政經歷。現在更是身為法院葡萄牙語、西班牙語通譯,長期接觸司法案件,對於異常的工作內容(如超商收取黃金)不可能毫無所悉。法官認定鄭女雖未親自施展詐騙術語,但負責「收取與轉交贓款」是詐團運作的核心環節,屬於共同正犯。彰化地院審酌鄭女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並分期賠償,展現補救意願,最終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5月。

#彰化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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