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幕後/建商蓋房子給容積獎勵 學者指恐成人為災難:將由下一代埋單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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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獎勵近年已成為政府推動危老、綠建築等常見政策,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則認為,容積率作為土地使用強度的核心限制,本應是維護都市環境承載力的上限,而非政府手中的籌碼。現今政府頻頻以「獎勵」之名放寬管制,形同將都市發展空間轉化為「準貨幣」,不僅違背都市計畫本質,更可能導致下一代必須承擔沉重的「容積債務」,最終成為人為災難。
容積獎勵是政府為鼓勵民間配合都市發展政策,在建案滿足特定公益條件(如參與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取得綠建築標章、留設公共開放空間或提供社福設施)時,「無償」給予開發者額外建築樓地板面積的制度,讓建案能蓋得比原本法規更高、更大,但為了維持居住環境品質,法規通常設有基準容積 1.5 倍的上限限制。
容積獎勵不該成為政策工具透支環境承載力
章定煊以「開國產車即可獎勵限速至150公里」的荒謬情境作為比喻,直指容積獎勵的制度缺陷。限速是基於煞車距離、車流與事故風險的專業安全設定,不該因車型而變動;同理,若都市防災與排水容量僅能承受300%容積,卻因都更或危老名義放寬至450%,增加出來的龐大人口、車流與污水負荷並不會憑空消失,而是轉化為整個城市的外部風險,加劇熱島效應並壓縮公共設施品質。
他點出,台灣真正的問題在於「容積獎勵太好用」。政府在面對都更困難、社宅預算不足或建商利潤要求時,習慣性以「給予容積」作為解決方案。這種做法的好處是今天不必編列預算,看似解決了當下的開發僵局,但實質上是將都市過度開發的負擔,轉嫁給未來的城市空間。這與國家財政債務相同,只是財政債務由下一代償還金錢,容積債務則由下一代承擔擁擠與低品質的都市環境。
容積獎勵債務衍生的災難下一代埋單
章定煊表示,容積率並非政府庫房內的資源,而是對都市排水、防災、綠地及人口密度等各項環境承載力的上限規範。然而,台灣現行法制將容積率制度化為「獎勵工具」,透過放寬建蔽率與容積上限,交換建商或地主提供耐震、社宅或公益空間。這種邏輯看似互惠,實則存在巨大的概念偷換,讓原本應固定的環境安全上限,變成隨政策需求浮動的籌碼。
他指出,政府若持續將容積率作為推動公共政策的「萬靈丹」,無疑是在侵蝕都市永續發展的根基。都更與危老固然重要,但不能建立在對都市整體機能的無限制透支之上,當城市密度過載、防災機能不足,最終將成為災難反噬所有市民的居住安全。政策應回歸專業都市計畫審議,而非持續依賴容積寬放來遮掩資源配置的根本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