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包養小三!她辯稱2人沒嘿咻 一句「我好吃嗎」露餡

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已婚的陳姓男子,透過社群臉書認識了住在台北的楊姓女子,2人於2015年9月26日凌晨,在楊女位於北市中山區林森路的住處發生性關係,陳男之後還寫下願幫楊女付房租、車貸50萬元及送1顆1克拉、2顆30分鑽石的協議書,更寫明「不得要求楊女返還」等字眼,被陳妻發現後質問,陳男只好坦承與楊女發生婚外情,陳妻氣的對楊女提出告訴,楊女一開始還認有跟陳男發生性關係,但法官認為根據2人的LINE對話記錄,言語曖昧,還提及跟性愛相關的字眼,認定2人有姦情,判楊女相姦罪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離婚1個月!外遇妻哭求前夫「幫我報仇」 結局超療癒...網冷笑勸:別回頭(示意圖/PIXABAY)

▲法官認定2人有姦情判楊女3月徒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楊女與陳男透過臉書認識,楊女明知陳男已婚有家室,卻仍在2015年9月間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事後2人還傳訊互問「我好吃嗎?」,陳男之後還寫下協議書,內容提及願替楊女付房租、車貸共50萬元與送鑽石等,被陳妻發現後質問丈夫,陳男向妻子坦承有外遇,陳妻原本提告2人通姦,後來對丈夫撤告,陳妻提告楊女妨害家庭,但楊女卻辯稱,2人當時約在自己住處見面,但沒有跟陳男發生性關係。

不過經法官調閱2人的LINE對話記錄,發現陳男曾傳訊給楊女說「我對性愛是很執著的」,後來又傳訊說「抱著你睡很舒服」;楊女則回傳說「今天再陪我睡一天嗎?」。法官還查出,陳、楊兩人於2015年9月26日凌晨在楊女住處見面後,當天下午2人還互問彼此「我好吃嗎?」,認定2人關係匪淺才會有性愛、抱著你睡、我好吃嗎等對話,因此認定2人確有姦情,判楊女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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