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沛儀/台北報導

▲遠傳電信涉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相關人員獲不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遠傳電信企業及國際事業群曾姓執行副總經理、產品服務管理處李姓副總經理等人,涉嫌以假交易真放貸方式,將公司2千萬餘元資金借貸給多家廠商,廠商還不出錢,造成公司呆帳損失。檢調昨(8日)約談曾男及廠商等人到案,複訊後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諭令曾男、李男各以20萬、15萬元交保,其餘8被告則各以3萬到15萬元不等交保。
檢調追查,曾男等人涉嫌於2019年間,以新世紀資通名義,和多家廠商進行10多項工程相關「過水交易」,實際根本沒有執行。之後廠商還不出錢,造成新世紀資通近2000萬餘元呆帳損失,也間接造成遠傳電信集團損失。全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商業會計法等罪擴大偵辦。
遠傳表示,本案歷經調查程序後於日前已告偵結,臺北地檢署認定遠傳子公司新世紀資通的營運策略和交易模式均符合商業常規,當中無不法行為也未損害公司利益,相關人員均獲不起訴處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