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王女5月期間騎車逛市場,順手偷了2件短褲。(圖/翻攝畫面)台中一名王姓女子(44歲)今年5月期間,騎車逛向上市場時,竟順手扯下一間服飾店擺在架上的2條黑色短褲後,便直接騎車離開;王女落網後,竟辯稱有憂鬱症已吃藥多年、記憶斷片,「我以為是我買的」。不過,檢察官不採信此說法,日前依竊盜罪嫌對王女提起公訴。
據了解,王女當時騎車逛市場時,在未熄火、未下車的情況下,徒手扯下2件黑色短褲,放在大腿上就騎車逃逸。服飾店老闆清點時發現,2個空衣架,經調閱監視器確認遭竊,由於失竊短褲每件市價約1500元,共損失3000元,店家隨即向警方報案。
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於今年5月8日8時55分許接獲報案,警方循車牌追查,迅速鎖定王女,並通知到案。據悉,王女有竊盜與公共危險前科,但她到案後,卻裝傻辯稱「我不太記得,吃憂鬱症藥10幾年了,應該是我買的吧?」同時稱褲子已送給女兒穿。
對此說法,警方未採信,依法製作筆錄移送台中地檢署,檢方審酌監視器畫面及證據,認定王女行為明確,不因其辯稱「記憶斷片」而免責,近日依刑法第320條竊盜罪正式起訴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