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為替黨產委員羅承宗背書 記者會上與記者舌槍唇戰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不當黨產委員會今(31)日上午揭牌,顧立雄在致詞後接受媒體聯訪時,面對媒體記者追問專任委員羅承宗曾因重製他人資料庫而遭判刑一事時,在記者會上動怒,數度質問提問記者知不知道「條例21條內容」。另外,有記者質疑顧立雄動怒擔心會影響委員會的超然獨立性,也遭顧回嗆這兩者之間的關聯是什麼?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顧立雄 記者林敬旻攝

▲不當黨員黨產委員會主委顧立雄在記者會上數度動怒。(圖/記者林敬旻攝)


外傳羅承宗2010年時因違反《著作權法》,遭法院判刑;羅承宗先前受訪,承認過去曾有這件法律爭議,並表示這件事情發生後,幫助了他很多,也讓他更去思考實務上法律操作的意義。

顧立雄在致詞後接受媒體聯訪時有記者詢問,委員當中有人過去曾有刑事案件,根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如果有刑事案底,不適任委員。

此時,顧立雄提高分貝說,「妳再把第21條看一下好不好,那是講案底還是講什麼?妳把條例念出來一遍好嗎?(包括)有被判刑過嗎?那個條例是這樣寫嗎?」記者表示手上沒有條例。顧立雄說,「我現在問妳,條例有沒有說1個人在11年前因為1個著作權案子被判刑過,就不能擔任委員,或要被解職,有沒有?我先問妳有沒有?」

面對記者答說「沒有」,顧立雄緊接著說,「先確定沒有就好了。我認為11年前1個著作權爭議案件,不會構成他不適任專任委員的理由,這樣OK嗎?這個問題已經回答不知道第幾遍了。」

另有媒體記者追問時質疑,見到顧立雄動怒,令人憂心黨產委員會的超然獨立,顧立雄反問該名記者,「超然獨立跟動怒的關係是甚麼?」記者追問,顧立雄何時退出民進黨,而非只宣示退出政黨活動?顧說,「聽不懂,甚麼意思」,並立刻要求下一個記者提出問題。

針對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洪培根能否回任台灣高檢署檢察官,再轉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副主委人事案,引發爭議,顧立雄則說,一定尊重洪培根的主觀意願,若確定意願後將按照正常程序辦理解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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