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租屋族除了得小心惡房東之外,身為包租公、包租婆的房東本身出租房子的時候,也得注意房客的為人!台中就有位房東爆料,說自己遇到超誇張的房客,不只擅自修繕屋子裡頭的內裝,還找盡名目向他討了160萬元,他不肯給,對方便一狀告上法院,甚至在法官判房東不起訴後,房客還是持續騷擾!

▲房客認為自己並沒有違約。
房東楊小姐:「政府有公佈惡房東條款,應該也要公佈惡房客條款。」
講到哽咽還差點落淚,楊小姐怎麼也沒想到,只不過當個包租婆竟然會扯上官司被房客索討百萬,甚至得出動警察來幫忙。

▲房東對於惡房客相當無奈。
警察:「你是房東?(對,我是房東)你是房客?(對)」
房東楊小姐:「他不給我3個月的租金。」房客:「沒有,我跟她講說終止契約,因為她違約。」
房東楊小姐:「我沒有違約。」房客:「有沒有違約,等法院判決好不好?」

▲房東找來警察討3個月的房租。
楊小姐實在沒辦法只好報警,請警察一起到租屋處跟房客收租金,沒想到雙方卻當場起衝突,起因就是因為這張估價單。
一張A4紙寫滿房客擅自修繕房子的估價費用,仔細看,光是水電線路配置更新和加裝廚房設備就要價32萬元,另外還有安裝LED燈具和更換天花板也要13萬元,林林總總加起來就高達160萬元。
而且所有修繕動作,楊小姐說房客都沒有提前告知。

▲房客自行修繕,還向房東討百萬。
房東楊小姐:「我是收到訴狀才知道我要給他錢,民國100年的時候,我的前房客有斥資去修繕,所以那電線也不是他換的。」
實際來到這間租屋處,從地下室到三樓都由房客承租,不過房客做事相當低調,鄰居幾乎都沒見過他。
附近鄰居:「房東叫房客搬走,房客說不要搬,要房東賠他錢。」
記者:「房客要房東賠160萬。」
附近鄰居:「他又沒有幫忙裝潢,做人不能這樣。」
法院最後判決房東不起訴,但房東說房客還是持續騷擾,爭議恐怕短期不會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