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比較大?路人闖紅燈害機車犁田 騎士無法索賠反挨罰

記者翁郁雯、連冠智/高雄報導

高雄有一名機車騎士按照交通法規綠燈左轉,沒想到卻在轉彎處撞到一名闖紅燈的慢跑民眾,兩人都摔得很慘,警方到場處理,騎士控訴是民眾慢跑闖紅燈違規才會發生車禍。不過警方調出路口監視器,發現行人當時走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也就是說行人雖然闖紅燈會被開罰300元罰單,但騎士沒有減速禮讓,負起絕大肇事責任還無法求償。

慢跑闖紅燈被撞 騎士想索賠被打臉

▲慢跑的男子不管紅燈照樣向前跑,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去。

綠燈一亮,機車騎士啟動順著路往左彎,正在慢跑的男子不管來往車輛,遇紅燈照樣往前跑,機車閃避不及,當場把人撞到半空中轉一圈重摔在地,一時之間跑者躺在地上起不來,機車騎士也犁田。

騎士看到警方,指責慢跑者闖紅燈惹禍,警方調監視器,機車騎士反而理虧。鼓山分局交通組警務員陳俊榮:「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面可能就有絕對路權,如果說有時候在馬路中間突然間跑出來的話,行人肇責比較大。」

慢跑闖紅燈被撞 騎士想索賠被打臉

▲車禍肇事認定,行人跑在斑馬線上有路權,機車未減速禮讓才發生慘劇。

車禍肇責認定和機車騎士想像很不一樣,因為慢跑者闖紅燈依法能罰300元,不過跑在斑馬線上有路權,反而是機車未禮讓減速肇事可罰1200元到3600元,警方初步認定機車肇責比較大。

鼓山分局交通組警務員陳俊榮:「影帶的畫面,從他左轉到那個行人的慢跑有5、6公尺的距離,應該是還可以反應的距離。」

慢跑闖紅燈被撞 騎士想索賠被打臉

▲機車未減速禮讓,肇責比行人闖紅燈大。

車禍發生機車騎士和跑者都要負責,但撞擊地點在行人穿越道上,依路權認定跑者有優勢,如果不走行人穿越道,闖紅燈被撞肇責就無法輕輕放下,機車騎士的車輛損壞無從求償,只能摸摸鼻子自己回家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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