痘痘是有沒有這麼多啦!醫生半年「自診」青春痘58次!

真的應該公布一下不法醫師名單的!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健保財務頻傳吃緊,但現在竟傳出有醫師誇張以自我看診名目,意圖浮報健保診察費、藥費給付;近日健保署專案審查時發現,有少數醫師以「自診」名目,半年內就申報達58次的診察、藥費,更誇張的是,真當中竟有醫師申報自己做大腸鏡、切片及骨盆腔內診檢查,相當有違常理,因此健保署就表示,醫師雖可替自己看病,但若是異常申報者,除健保費不給付外,還可依依偽造文書、詐欺罪將醫師移送法辦。
 
醫師詐健保
 
在今年初時,健保署長黃三桂嚴正要求,加強清查診所醫師與眷屬的自我診療、就醫情形;不料經審查發現,在南區的診所,醫師平均每半年就自我看診4.9次,而大台北地區、宜蘭、金門、連江縣地區的基層診所,有2,400多名醫師有自我看診紀錄,換算下來半年內就有8.4次的自我看診紀錄,這數字遠比國人半年平均看診7.5次還高。
 
醫師詐健保
 
健保署台北業務組長沈茂庭就舉例,在新北市一名自行開業的內科醫師,光是申報自我診療青春痘,半年內就達58次之多,換算下來,等於平均三天就刷一次健保卡;此外,更有醫師在申報上創下臨床的「不可能的任務」,在申報書上呈報為自己做侵入性的大腸鏡、胃鏡檢查,甚至骨盆腔內診、眼底鏡檢查、根管治療等,真的是既誇張又有違常理。
 
醫師詐健保
 
對此健保署表示,雖然醫師可以替自己看病,但是診料過程中如又違常理,除不給付費用外,還可按《全民健康保險法》依偽造文書依偽造文書、詐欺罪移送法辦,最重可處詐領健保費二十倍的罰鍰,還能取消該醫療機構健保特約資格;不過醫改會也建議,雖移送法辦可遏止歪風,但若是要根治並讓醫界產生警惕制約效果,希望未來健保署可以主動公布不法醫師名單。(整理:實習編輯張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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