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再修法 勞動部將廢函釋「不得連續工作逾6天」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將啟動「一例一休」政策修法,勞動部今(31)日公告的《勞基法》修法版本,其中包含鬆綁強制「七休一」制度。知情官員指出,這次修法將鬆綁強制七休一制度,若此修法在立法院通過後,勞動部去年9月發布的「原則上勞工不得連續工作逾6天」函釋就將廢止、走入歷史。

勞動部長林美珠19日赴立法院備詢,衛環委員會。 圖/記者林敬旻攝

▲勞動部31日公告的《勞基法》修法版本,其中包含鬆綁強制「七休一」制度。(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勞動部於今天預告《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要修正包含休息日工時工資核實計算、放寬加班時數上限、放寬輪班間隔時間、特休可遞延至次年、「七休一」也將走入歷史。

現行《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而勞動部去年9月頒布解釋該法條的函釋指出「該例假之安排,以每7日為一周期,每一周期內至少應有一日例假,原則上勞工不得連續工作逾6天」。

該函釋規定符合以下3種狀況,並經過勞工同意,才可連續上班超過6天,但最多不得超過12天。包括:一、屠宰業或載客之運輸業,因應年節、紀念日、勞動節日等公眾生活便利。二、工作地點特殊性,如海上、高山或偏遠地區等,交通耗時。三、於國外、船艦、航空器、闈場或電廠歲修執勤。不過,若未來「一例一休」通過修法,該函釋就將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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