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戀上嫂嫂 挨告性侵還傳訊:對不起、還愛你

記者陳啟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楊姓男子被小他3歲的嫂嫂指控,多次趁丈夫不在時,深夜進她房間,有時只是抱抱摸摸,有時性侵,每個月有好幾次,她因為很累、在睡覺、害怕而沒反抗。法官審理後認為,楊男和嫂嫂往來3年,如遭遇性侵,嫂嫂也沒就近向家人求救或事後告知,有違常理,判小叔無罪。

-性侵-少女-家暴-▲示意圖/攝影者Chiara Cremaschi, flickr CC License(https://www.flickr.com/photos/hervoices/4818910694/)

楊男多次與嫂嫂發生關係卻挨告性侵,法官以證據不足判楊男無罪。(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法院審理時,楊姓男子否認性侵,聲稱和2人相愛、合意發生性關係,嫂嫂每次都沒拒絕。他還表示,嫂嫂有高學歷、有不錯工作,每次親熱時,嫂嫂都「不敢叫出聲、怕被家人聽見」,且雙方往來3年,期間都沒告過,違背常情。

再加上楊姓男子和嫂嫂往來3年、在家中親熱,家人都不知道,嫂嫂也沒就近向家人求救或事後告知,有違常理,法官還查出楊男在挨告後曾傳簡訊給嫂嫂「對不起、還愛妳」等字語,法官以嫂嫂指控的性侵證據有疑,判小叔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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