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啓誠之死未完..監察院調查意見出爐!糾正外交部這三點

記者陳冠穎/台北報導

監察院針對關西稱場事件我駐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自殺一案,糾正外交部。今23日監察院召開記者會,表示「還蘇處長及大阪處同仁公道」,雖然稍早外交部長吳釗燮備詢時指出,他認為外交部在蘇啟誠自殺一案沒有疏失,今監察院召開記者會時糾正外交部事由,並提出調查意見的主要三大點。

針對蘇啟誠自殺一案,外界解讀不一,有聲音認為蘇是不堪假新聞流言,也有人傳出蘇輕生前是因接獲外交部懲處通知,家屬則指蘇是不堪受辱被調回國而自殺。對此,吳釗燮認為外交部在這當中並沒有疏失。吳釗燮表示,在後續接到公文後會看如何處理。國民黨立委批評吳釗燮卸責,吳釗燮氣的臉漲紅,直言「國會議員批評要憑良心」。

▲(圖/資料照)

對此,今監察院召開記者會,並糾正外交部三大點:

▲(圖/記者陳冠穎攝影)

一、燕子強颱侵襲關西機場期間,大阪處之應處作為陸續面臨外界之各項質疑,外交部未積極多方查證並釐清相關疑點,僅跟隨媒體報導及網路流言風向,以一通無法確認之通話內容即認定大阪處服務態度不好,而對外表示要求大阪處應嚴肅檢討改進,事實基礎甚為薄弱,核有違失。

(一)關於107年9月4日大阪處下午臨時停止辦公公告部分,經本院查證,當天大阪處除幾位住遠處雇員因電車停駛無法上班或提早下班外,其餘雇員及秘書以上職員皆正常上班接聽電話並提供相關服務,且停班公告係為避免民眾前往大阪處可能有危險。

(二)有關9月5日中國駐阪總領館是否派車進入機場接送中國籍旅客及我國旅客隨同上車者是否要承認是中國人之爭議部分,據在現場之幾位我國旅客陳述其經歷或認知之事實,表示中國駐阪總領館雖未直接派車進入關西機場,但確有與日方協調將會說中文的旅客分流以機場安排的大巴載運至中轉站,再由中方租用之15輛巴士送到大阪及新大阪等地,其中確有部分我國旅客隨同上車,而上車後並無被問及是哪裡人及要求查看護照,經本院綜合相關事證資料比對查證,認與實情相符。

(三)關於網友於PTT推文提及,9月6日凌晨0時32分許撥打大阪處急難救助專線請求代訂住宿,卻遭冷漠對待及訕笑是否屬實一節,經本院查證瞭解,網友GuRuGuRu以Skype網路電話撥打大阪處之急難救助專線,通聯紀錄上撥打時間為107年9月5日下午11:34,換成日本時間為9月6日凌晨00:34,據大阪處接聽電話之雇員證實確有該筆通話,至於有無態度冷漠及訕笑部分,因該筆通話無錄音,已無從查證判斷

二、蘇處長輕生與外交部於事實未釐清前即強令大阪處針對燕子風災事件提出檢討報告具有重大關聯性,外交部迄今仍認為是假新聞壓力造成蘇處長輕生,卻仍未查明係何人強令蘇處長提出檢討報告並對其加諸羞辱性之言行,亦無任何人為此負責,核有違失。

(一)大阪處107年9月10日以OSA0160號電報將「處理強颱燕子疏失檢討報告」陳報外交部,調查委員親赴日本大阪處詢問相關人員,經檢視「檢討報告」蘇處長於9月8日手寫初稿與陳報外交部之版本,發現有修改過,內容前後相去甚遠,經詢問何人下令提出檢討報告並要求修改,大阪處經辦人員表示不知,吳部長於本院詢問時則表示從頭到尾只有收到9月10日電報送回來的一個版本,外交部函復表示檢討報告未事先看過更遑論命修正後重呈。

(二)該份電報於9月10日陳報外交部之同時亦有分電駐日處,惟謝大使於9月19日記者詢問時卻表示並未看到該份電報及檢討報告,經本院查證結果確因電報系統異常所致,且如係謝大使要求大阪處撰寫檢討報告,其理當會積極確認是否已傳送至駐日處,而無延宕9天之可能。

(三)然而修改後之檢討報告有「虛心接受鈞部懲處」、「難辭其咎」、「本處蘇啟誠處長……深感有愧職守願坦然受處」等語,如蘇處長內心真接受上開自我扛責用語,應不至於在3日後(9月13日晚間)回到官邸自盡,顯可能承受外人所不知之上級壓力,且外交部未要求蘇處長先交「事件經過報告」即要求提出疏失檢討報告,似已意謂將對其究責。

(四)據大阪處同仁證實,蘇處長於風災後至107年9月13日晚間輕生前已顯示心情不好、悶悶不樂、感覺緊張、多次反覆想調整座位、告知可能被調職等異狀;而蘇處長於電話中向謝大使表示107年9月13日已聯繫律師並約隔日早上見面,表示仍試圖查明某些爭議。另經本院調查發現,蘇處長在電話中向謝大使表示9月13日已聯繫律師並約隔日早上見面,表示想表明某些爭議,但當晚卻選擇離開人世。臺日協副秘書長謝柏輝於13日18時14分以Line傳送「外交部獎懲作業要點」給蘇處長(雖未讀取)。

▲(圖/記者陳冠穎攝影)

(五)蘇處長夫人於107年12月20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蘇處長遺書「並未言及假新聞造成之壓力,而是在完成上級交代之檢討報告後,開會之前一天,表明『不想受到羞辱』之遺言,以死明志」,非無所本。

三、    外交部為駐日處之上級機關,對於駐日代表亦有指揮監督權責,卻放任其言行,未依法處置,亦核有違失。

(一)駐日代表謝長廷以駐日六處各有轄區及東京與大阪相距572公里為由未前往大阪,卻於107年9月7日至1千多公里外亦非其轄區之北海道協助地震救災,顯然對大阪處之協助非不能也,是不為也。謝大使當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大阪不歸我管」、「如果有錯,大阪辦事處應該道歉」等語,將源自媒體輿論之責難壓力全面引導轉至大阪處,核與〈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第6條第1項第2款所定代表處館長對辦事處館長有指揮監督權不符,且對其指揮監督權之運用顯有偏頗。

(二)又謝大使動輒未經外交部授權或同意,逕以個人身分經由臉書或接受媒體訪問對外公開發表有關職務之言論,顯違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對此,外交部吳部長表示雖多次提醒謝大使並要求謹言慎行,惟仍未見改善。

不過,也有監察委員王幼鈴、田秋堇、蔡崇義、陳師孟、趙永清、高涌誠、張武修監委連署指出,此調查意見是「揣測之論,係先射箭再劃靶」:

1.調查意見一認為外交部以一通無法確認的通話內,就認為大阪態度不佳而表示要大阪處檢討改進,缺乏事實基礎。但是大阪處確實於9月6日深夜接獲民眾求助電話,詢問是否可以代訂電話。但接線的工作同仁表示,無法幫忙代訂旅館,請自行上網尋找及訂購。此通電話內容被貼文上網之後,造成國人觀感不佳,認為沒有關照受災國人的心情,且服務態度是否不好,也非單方認定,涉及對方的主觀感覺,外交部請求大阪處檢討改進,並非絕無理由。

2.調查意見二充滿揣測之論,暗指檢討報告遭修改,且並非蘇處長真心自我扛責,可能是受到外人所不知之上級壓力,至今未查明何人強令蘇處長提出檢討報告,無人為此負責。

然而根據蘇處長的秘書陳述,檢討報告為處長親自撰寫,並且在草稿上作文字修飾,調查案文所稱各節,皆未提出證據,只有憑空臆測,若調查無實證,劇下斷言,有失公允。

3.燕子風災後不久,107年9月7日上午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駐日代表處對臺灣民眾尋求救助時漠不關心,表達最嚴厲的譴責,請外交部追究相關責任。與會的台日會秘書長張淑玲表示外交部會繼續檢討精進,由於急難救助數量龐大造成民眾觀感不佳的部分,也要求駐處徹底反省檢討改進。由於立法委員的要求,外交部駐外館處提出檢討報告,亦是尊重立法院的監督職權;且同時國內大量媒體與社群網路群起攻擊外交部與駐日館處,造成駐外同仁空前壓力,更造成外交部與駐日各處和蘇處長承受無比的壓力。

4.民眾受困於大阪關西機場,有不詳來源民眾透過電話半夜給大阪辦事處值班人員,並在批踢踢上發言指責代表處同仁回應態度不佳;究竟關係人是游姓大學生或後來自述潘姓女子為本案關鍵,報告卻未能查明,理應深入了解南投地院的調查。駐大阪辦事處於事發後若能啟動當地僑胞網絡協助,亦可有效減緩紓解辦事處的壓力。

5.調查報告中未能提供外交部吳部長以及謝長廷代表完整訪談紀錄,顯然斷簡殘篇捕風捉影。也未詳駐外機構組織通則及外交部實務;包括未詳實查證謝代表與蘇處長事發後與外交部所有電文,亦未詳駐外館處轄區規範,即猜測謝代表輕忽大阪辦事處的災情,不願就近關心五百公里遠的大阪業務(有數十名台灣旅客受困),反而於9月7日前往一千公里遠的北海道協助地震後機場受困的五六百名台灣旅客。

6.有關報告指稱前蘇處長疑慮被調職懲處,另引用前駐紐西蘭代表介文汲所述;唯蘇處長已於102年12月至107年6月任職那霸辦事處長四年八個月,已超過外交部駐外人員三年輪調回國或調他處的慣例;外交部係重用蘇處長專長再提拔至駐日第二大館大阪辦事處,以蘇處長資深外交官應無誤解外交部調派慣例;調查報告過度渲染想像蘇處長疑似因此受調派受罰,實未詳外交部人事體例。

7.本報告因關係國人對該事件之認知及深入了解,允宜全文公開供各界了解,並作為未來假消息或面對輿論沸騰參考。此報告因有諸多需改善不足之處,貿然提出,對監察院形象造成極大損傷,確為不宜。

8.因為公務壓力,折損了一名優秀的外交人員,是全民之遺憾,本案涉及不實新聞傳播,因此調查報告能否釐清事實,還原真相,並且彌平爭議,讓社會體認網路新聞的殺傷力,成為往後處事的借鏡,事關重要。唯本調查報告並未爬梳事理,推論揣度,深恐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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