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警嫌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 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模範警察劉三榮14日凌晨在一間練歌場遭人槍殺身亡,警方獲報全力追緝,不到21小時,當天深夜就在高雄一間旅店將梅姓嫌犯逮捕到案,並起獲作案手槍一把、子彈25發,警方訊後依殺人等罪嫌送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梅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任職於刑事警察大隊的一名45歲劉姓偵查佐,14日凌晨1時許,與友人一同前往住家附近的練歌場飲酒唱歌,慘遭人槍殺身亡,警方獲報立即展開追緝,在案發後21小時,警方當天深夜11時許,循線將梅嫌逮捕到案,氣憤的死者友人獲悉後不僅質問梅嫌,甚至忍不住揮拳、痛罵對方「為何要開槍?」。

▲劉姓偵查佐曾榮獲機關模範警察。(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劉姓偵查佐為一名優秀的員警,工作表現優異,曾多次獲獎,可說是警界楷模,日前因身體出了狀況,才調往內勤;經警方調查,梅嫌曾有槍砲彈藥前科,為地方上的治安人口,而梅嫌疑之前已多次遭到法辦,疑似因此對劉三榮心生怨懟,未料雙方在練歌場不期而遇,2人爆發口角衝突,梅嫌才會憤而開槍,警方訊後依殺人等罪嫌送辦。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時,梅嫌坦承涉犯殺人罪,涉犯殺人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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