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多「送」20坪得還?買家慌 專家解惑:建商虧大了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買預售屋糾紛千奇百怪,就有一名網友買了預售屋後,建商一個月後,致電表示合約寫錯土地面積,希望原PO回去更改並簽名蓋章,結果實際看了合約,真的多給了20多坪。原PO發文說「請問如果我不讓建商改,建商就要賠慘了,建商告我告得贏嗎?」

▲網友在PTT發問,買預售屋建商多寫20餘坪土地該怎辦。(圖/擷取自PTT Home-Sale版)

此文一出網友一面倒,建議樓主去更改合約「告不贏吧」、「土地持分多對新大樓來說完全沒好處」、「對你沒好處,去改吧」、「如果沒差你幹嘛回去改」、「大哥,你不改,你地價稅繳比別人高耶」、「誠實很難嗎?」

但也有人表示「不改的地價稅的確比較高,但仍可依約向建商求償少取得土地」、「要多繳稅的前提是真的有多這些坪數轉移到你名下,哪有可能合約書多寫就多繳稅,建商敢多轉我就多繳啊,千分之二的稅繳100年都有賺啦,覺得土地沒用的不如土地轉給我,我來繳地價稅?」

▲陳傑鳴說,依約而言,買家可以向建商追討。(圖/資料照)

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依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第六點中,有關「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的規定,若交屋時發現坪數小於合約坪數,建商應全部找補,直到符合合約的坪數。

但如果換成坪數大於合約坪數時,建商則可要求消費者找補多出坪數的金額,但其上限不能超過2%,購屋者可以可別忽視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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