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次!打工女找人夫半年激戰12次 正宮崩潰求償百萬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中一名廖姓女子和已婚的王姓人夫談戀愛,甚至到摩鐵開房間,半年間2人就發生12次性關係。不過紙包不住火,鄭姓正宮某天夜晚發現廖女和人夫通話,這段姦情才會曝光,憤而求償100萬。不過廖女辯稱,因為被人夫的花言巧語蒙騙,才會暈船跨越紅線,台中地院不採信這個說法,判她需要賠償正宮30萬,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正宮指出廖女明知人夫已婚,卻仍和其交往,2人在2019年1月至6月間,在住處和摩鐵等地發生12次性關係。正宮表示,因為她曾在夜晚發現老公和廖女在通電話,追問後才知道這件事。這對正宮的內心造成重大的打擊,決定向廖女求償100萬元。

▲廖女聲稱,因為聽信人夫的花言巧語,一時失慮才會跨越紅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地院審理時,廖女辯稱因為被人夫的話術矇騙,一時失慮才會跨越紅線,發展成禁忌的戀情,因此外遇一事並非她一人的錯,「我已經為此付出身敗名裂的巨大代價」;廖女補充,她平常在便當店打工,收入不穩定,還需扶養女兒,因此無法負擔如此高額的賠償。

廖女之前因為此案,刑事部分被法官依相姦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台中地院法官勘驗相關事證後,考量到雙方收入相差5萬餘元,且正宮在這事件中傷害有限,因此裁定賠償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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