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越南嬌妻嫌不單純且「非在室」 台男怒告仲介吞敗訴

記者蘇怡璇/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蔡姓男子2019年時透過一名黃姓婚姻仲介,飛到越南娶老婆,同年10月娶進美嬌娘阿紅(化名),但蔡男沒多久後卻向向黃男提起訴訟,因為他認為,黃男幫忙媒合的老婆並非單純女孩,而是有男友的「非在室女」,甚至婚後還偷走家中黃金,飛回越南,向黃男求償95萬多元,但法官認為,黃男仲介契約僅在媒合跨國婚姻對象,結婚對象決定權仍在蔡男,判敗訴。

▲娶越南嬌妻嫌不單純且「非在室」,台男怒告仲介吞敗訴。(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蔡男主張,是透過黃姓婚姻仲介媒合,與阿紅結婚,但婚後蔡男發現,阿紅在越南早就有男朋友,更不是完璧之身,2019年8月,阿紅入台灣戶籍,10月入境台灣住進蔡家;但10月底,蔡男發現阿紅偷走結婚金飾,透過黃男協助購買機票,飛回越南,蔡男因此認為被騙婚,向媒合的黃男提告,列舉付出仲介費約17萬多元、到越南數趟花費機票食宿,家中損失黃金10萬餘元,還有給阿紅的生活費等9萬多元,共45萬多元;最後因為黃男違約,請求50萬元慰撫金。

案件到了法院審理時蔡男表示,當初結婚贈送的金飾是有真實婚姻、願意共同生活的「有條件贈與」,但阿紅在越南明明就有男朋友,還來相親,更謊稱是處女,可見他並非真的想結婚。

但法官認為,阿紅婚後仍有返回越南遷徙的自由與權利,沒有潛逃問題,阿紅離開台灣,蔡男沒有理由向黃男求償相關財物損失與慰撫金。應該向阿紅提告婚姻無效、請求損害賠償,而非對仲介提告債務不履行求償。最後法官還說,蔡男對於婚姻觀念建立在不平等的父權思想,更極端物化女性,阿紅可能無法接受與蔡男一起生活才返回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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