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個人贈屋,贈與稅免徵也要申報贈與契稅

▲房地稅務!個人贈屋,贈與稅免徵也要申報贈與契稅(圖/資料照)

文/方暮晨/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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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想將名下房屋贈與給女兒,詢問贈與房屋如未達贈與稅課稅標準,是否要申報契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贈與稅屬國稅,以贈與人為納稅義務人,贈與人每人每年有220萬元以下額度免稅;贈與契稅係屬地方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受贈取得之房屋,無論契價多少,都應申報贈與契稅,並按6%稅率計徵。   李先生贈與房屋給女兒,雖未達贈與稅課稅標準,仍要在贈與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贈與契稅,逾規定期限申報者,每超過3天,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台幣1萬5,000元,請民眾務必注意申報期限,以免逾期受罰。   防疫期間為降低外出感染病毒風險,稅務局鼓勵民眾多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 https://net.tax.nat.gov.tw)申報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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