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新竹報導
新竹已婚某電子公司主管曾偷吃被抓包簽立5000萬本票擔保,但最終仍跟妻子難以相處分居長達3年,無奈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Pixabay)新竹已婚某電子公司主管阿國(化名),跟妻子小花(化名)結婚近25年,子女已成年,但雙方對金錢使用、子女教育及原生家庭相處問題,常有爭執;還曾因外遇被抓包簽立5000萬本票擔保,但最終仍跟妻子難以相處分居長達3年,無奈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婚姻已生重大而不能回復的破綻,訴請離婚准許。
人夫阿國(化名)1999年5月9日跟女子小花(化名)結婚,育有已成年子女,因金錢使用、子女教育及原生家庭相處問題,常有爭執,雖未爆發嚴重衝突,但雙方會以冷戰方式處理衝突,情感難以妥善交流,互動漸趨冷淡。
2021年起,阿國有睡眠不良之困擾,所以分房睡覺,2022年分居,已超過2年,委請律師商談離婚無進展,於是向法院訴請離婚。
妻子小花則陳述,兩人是國小同學,婚後阿國外遇,真摯懺悔並簽立5000萬本票擔保,才讓她放下心中委屈與傷痛;原為幼教老師,為了家庭子女申請留職停薪,全心照顧子女,但丈夫都拒絕討論,對教養問題漠不關心。
反觀,阿國電子公司管理階層,年薪甚高,以壓力過大為由惡意拋棄家庭,一心只想擺脫健康欠佳的妻子,急需要特殊教育兒子,因此,小花主張請求離婚無理由,訴請駁回。
綜合相關證據,法官審酌雙方分居至今已逾3年,分居後雙方欠缺良性互動,確實感情盡失,客觀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婚姻已生重大而不能回復的破綻。
法官認為,雙方長期未有溝通互動,小花未尋思積極改善婚姻關係,放任彼此各自生活,無實質維繫婚姻之意願,因此請求離婚,並無不合,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