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鬼了!領50萬就要通報 魏家搬5億財政部竟不知?
2014/11/03 20:28:00
2014/11/03 20:28:19
更新
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一般人提領超過50萬,銀行就會向調查局的洗錢防制處申報。但這次魏家員工,卻能在短期間之內,領走五億多,足足是50萬的一千多倍。洗錢防制通報機制,根本沒有發揮作用,不僅金管會沒有掌握,財政部長甚至還是看報紙才知道。有翁大銘、王又曾被監控中,卻仍能把錢弄到國外的前例來看,律師痛批根本是怠忽職守。

到銀行領錢,幾千幾百塊稀鬆平常,如果金額超過50萬,銀行可有義務盯著你。根據洗錢防制規定,如果有大筆資金異常,提領間距密集,經常由第三人存取疑似洗錢等行為,就必須向上呈報。


然而受到調查,甚至被收押的魏應充,為什麼員工卻能幫他提領50萬的一千倍,也就是5億多鉅款,讓人匪夷所思。依照一般程序,銀行必須在五個營業日之內,向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申報,查有異狀的下一步,就是通知檢調單位或相關金融機構,看是立案調查還是進行查扣,但在檢調介入之前,都沒有任何強制力。

律師黃帝穎:「短期間提領五億元,這樣的異常現象,沒有任何的一個掌握,這部分可以說是失職,怠於職守行政怠惰。」

雖然洗錢防制處專員,第一時間報請承辦檢察署,但五億多已被領走,領到哪、用到哪沒人知道。
不管是涉及國華案的翁大銘、還是力霸案的王又曾,即使已經被檢調監控,但他們就是有辦法五鬼搬運,把現金移轉國外。這次魏家是不是也如法炮製,不管查回還是追回,檢調單位必須扳回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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