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女喝神仙水致死 男被輕判6個月還可易科罰金

2015/09/30 11:44:00
2015/09/30 11:44:04 更新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17歲李姓女學生和27歲郭姓男子等6男2女到KTV唱歌,凌晨2點多轉進汽車賓館開趴,郭拿出二級毒品「神仙水」加入提神飲料助興,誆稱「喝了可以提神」,李女不疑有他,喝了不到20分鐘,突然身體開始冒冷汗、發抖、吐白沫,隨後昏迷,送醫後未清醒,5個月後死亡。

唱KTV Flickr使用者Rory Finneren

▲示意圖/攝影者Rory Finneren, flickr CC License

家屬懷疑郭男是為了迷姦性侵,下猛藥害死女兒。雖女學生體內未驗出毒品,但院方表示,沒有毒品反應不排除是已經代謝掉,神仙水使用過量會抑制呼吸,認定郭男與李女的死亡脫不了關係,依照過失致死罪判處郭男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性侵部分,裁定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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