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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分手!傳裸照威脅前女友 渣男:想給無緣岳父看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陳男威脅前女友要將裸照傳給對方父親遭判3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陳男威脅前女友要將裸照傳給對方父親遭判3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陳姓男子,先前因不滿被分手,遂傳送裸照給游姓前女友,並威脅將裸照傳給她的同事及父親,游女憤而提出恐嚇告訴;陳男庭訊時坦承犯行,並允諾賠償15萬元,台北地院遂依2個恐嚇罪判陳男3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與游女原本是男女朋友,後來雙方因細故分手,陳男極力挽回戀情,但游女卻不願復合;去年5月26日,陳男傳送游女裸照給對方,並恐嚇:「我們一起拍的,還是分享妳拍的,我讓妳的新同事都認識妳,還有前男友。」

去年7月29日及31日,陳男再度傳送游女父親帳號截圖、裸體照片及影片給她,並恫嚇:「讓我跟伯父打個招呼吧!」,游女憤而報警處理,檢方偵結後依恐嚇罪嫌起訴陳男。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陳男當庭道歉,並允諾賠償15萬元,而且全數支付完畢;法官認為,陳男未能控制言行,並以負面手段恐嚇前女友,造成游女心理困擾,考量陳男從事科技業,月薪9萬到10萬元,遂依2個恐嚇罪判他3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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