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借人頭」五大法律紅線!搶地、詐騙樣樣來 蕭琪琳:一情況沒事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蕭琪琳表示,借人頭就是借名登記,行為本身不違法,但極有可能演深處法事件。(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蕭琪琳表示,借人頭就是借名登記,行為本身不違法,但極有可能演深處法事件。(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常聽到「借人頭」買房、買地,這樣的做法出錢的人、借名的人各自各自會有什麼風險?對此,新北市地政士公關主委、金門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蕭琪琳接受《三立新聞網》專訪指出,「借人頭就是所謂的借名登記,該動作本身不違法,但很容易延伸違法情事,所以千萬要當心。」

蕭琪琳列舉借名登記可能衍伸的五大觸法事項,提醒民眾不得不防。(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蕭琪琳列舉借名登記可能衍伸的五大觸法事項,提醒民眾不得不防。(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一、個人營業税逃漏

稅法規定,1個人1年內賣掉4~5間房子,必須繳交5%營業稅,接著才是繳交所得稅,但如果借了人頭,大量購屋、售屋,逃掉了原本應當繳交的營業稅,所得稅也會因為人頭的扣除額,最終大幅降低,變成違法逃漏稅,觸犯刑責。

二、租金逃漏稅

用人頭購屋,再將房屋出租,假設50間房子、1間出租2萬元,年所得就會高達1200萬,所得稅率絕對在40%以上,但倘若借名登記到50人名下,不僅降低所得稅率,同時也有免稅額可扣抵,同樣是逃漏稅,觸犯刑責。

三、搶共有人土地

鎖定非單獨持有土地,用人頭購地,再以人數多數決將地售出等方式,這樣的行為是炒作土地、逃漏水,觸犯的是平均地權條例第83條,從事土地壟斷、投機者,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優購權炒作

國宅、社會住宅都有可能發生,由於被劃定興建社宅、國宅的區域,原地主戶擁有優購權,且價格僅約市價1/3。

過去某知名富豪曾一口氣買下20餘戶即將興建國宅的土地,政府發現有人在收購,規定不以戶數分配,僅以人數分配,1人至多購買1戶,富豪將房子過戶給20多個人頭,被政府抓到後,罰款5~6千萬才獲得緩起訴。

五、洗錢

不少犯罪所得也會利用借名登記購買不動產,為了避開執法機關眼目,犯罪人將錢轉換成不動產,改變金錢外觀,讓公務機關難以稽查。

蕭琪琳說,其實「借名登記」本身不是一個違法行為,例如夫妻間,有可能以1人為代表登記,又或者子女購屋,將名字登記給父母,僅是為了孝順,不過,如果是借予家人之外的朋友、親戚,恐怕就得三思,建議有相關想法或動機時,不妨先諮詢地政士,避免自己誤踩法律紅線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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