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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影就開槍!網友見警鳴笛違規:可以這樣? 三重警打臉「符合規定」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警方在禁止左轉路段鳴笛閃燈後左轉,被網友質疑「警察真的可以這樣嗎?」(圖/翻攝畫面)

▲警方在禁止左轉路段鳴笛閃燈後左轉,被網友質疑「警察真的可以這樣嗎?」(圖/翻攝畫面)

有網友昨天(18日)下午途經新北市三重中正南路、重安街口忠孝橋頭時,發現有2名警員騎乘警用巡邏車,在禁止左轉的路口鳴響警示燈與警笛後,迴轉上橋就關閉警笛,質疑「警察真的可以這樣嗎?」三重分局打臉回應,由於當時處理交通事故避免壅塞,才會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鳴笛示警提醒用路人,並於安全時機迴轉上忠孝橋處理車禍事故。

警方處理機車道上的車禍。(圖/翻攝畫面)

▲警方處理機車道上的車禍。(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一名在臉書簡介自稱是Minecraft實況主的網友,在臉書社團「重機車友 ❘ 各區路況天氣、資訊分享中心」張貼一段行車紀錄器影像與街景圖,只見昨天(18日)下午3時許,正在中正南路、重安街口忠孝橋頭處停等紅燈時,見到2名警員突然從禁止左轉的路口,鳴響警報器與警笛後迴轉上橋,一迴轉完就關閉警報器,事後他查詢地圖,發現警員行經的路口為禁止左轉路口,質疑警方的行為PO文表示「抱歉,我知識淺薄,警察真的可以這樣嗎?」

警方迅速到場處理車禍避免回堵。(圖/翻攝畫面)

▲警方迅速到場處理車禍避免回堵。(圖/翻攝畫面)

三重警方則打臉回應,當時為大同派出所警員接獲報案,忠孝橋往三重方向機車道有車禍事故,為了爭取時效,避免現場二次事故及交通堵塞,警員線上獲報後,三重區環河南路與重安街口時,依規定開啟警報器及警示燈提醒用路人,並於安全時機迴轉至忠孝橋上處理交通事故。

警方到場處理車禍。(圖/翻攝畫面)

▲警方到場處理車禍。(圖/翻攝畫面)

三重警方也強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2項: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本案狀況警員執行緊急勤務通過路口時依規定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符合上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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