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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死困難重重!朱立倫嗆「死刑非大法官擅專」:應由立法院做決策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朱立倫回應「死刑存廢釋憲案」結果。(圖/國民黨提供)

▲朱立倫回應「死刑存廢釋憲案」結果。(圖/國民黨提供)

憲法法庭今(20)日針對包括王信福等一共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存廢釋憲案」做出合憲性解釋,但須限縮適用範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死刑制度有許多方方面面,應該是由代表民意的立法院來做出決策,而非大法官們可以擅專,「我會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針對本次憲法判決展開研究,儘速提出法案,完善死刑制度。」

朱立倫表示,憲法法庭今日宣判死刑釋憲結果,死刑雖然合憲而留在白紙黑字的法條上,但是將來個案要判死層層路障,困難重重。憲法法庭提出「死刑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等限制」,分別設下了實質面和程序面的路障,影響鉅大。

首先,朱立倫指出,實質罪名都要涉及故意殺人,才能合法判處死刑,那麼現行嚴重的毒品犯罪呢?連續強盜強姦婦女呢?這些犯罪的流毒之廣,受害之深完全不足以判死?再者,程序上各級法院合議庭沒有一致決,第三審缺乏強制辯護,犯罪人有精神障礙問題,都不能判死。

朱立倫說,以上除了缺乏強制辯護可以贊同,另外兩者都很有疑問,只怕引起司法實務上不斷爭議。例如現在死刑案件第一審都必定由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合議,國民法官還是司法院力推的重大改革,若一審代表社會的國民法官和代表專業的職業法官都判死,卻被上訴審合議庭的一位職業法官反對而推翻,豈可謂是合理?精障鑑定連什麼成立精障疾病,專業上都乏共識,這點在嘉義鉄道殺警案看的很清楚,日後很大機率精障辯護將成為免死金牌。

朱立倫近一步指出,更嚴重的難題是,37位死刑犯幾乎人人皆可請求再審或非常上訴,按照法務部現行規定,這也等於這些人在可預見未來都不可能被執行,把這些人當年的犯罪行為攤開來看看,這樣對被害人及其家屬可說公平嗎?

朱立倫透露,法務部曾在憲法法庭中提出,近5年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判死定讞,這代表死刑案件判決本就極為嚴謹,如今這項釋憲案解釋,不僅是否定司法制度嚴謹性,設下一道又一道的判死路障,將來職司審判的個別法官,如何會不知道司法當權者意向,還有多少人會自找麻煩?只要有法官這樣心態,判死就很難出現一致決,也就廢死了。

朱立倫表示,根據歴來和最新的民調結果,台灣長期以來有8成以上的公民反對廢除死刑。這充分說明,台灣人民深知死刑在倫理價值及社會安全的重要地位。因此,身為主席,他願代表國民黨重申:第一,國民黨充分體察人民對死刑制度的價值立場,一定和大多數民眾站在一起。第二,死刑制度有許多方方面面,應該是由代表民意的立法院來做出決策,而非大法官們可以擅專,「我會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針對本次憲法判決展開研究,儘速提出法案,完善死刑制度。」

第三,朱立倫強調,面對如此重大的社會爭議,他要嚴正呼籲總統賴清德,「你剛提名的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們,多人表態支持廢死,是否表示他們連這一個為死刑設下重重路障的判決都不願意尊重?或是將來還打算翻案?」作為民選總統行使提名權不可以推卸責任,應該明確表態、正面回應,給予社會大眾、死者家屬,以及許多第一線辛苦的執法人員一個交代,國民黨團必定會代表民意,嚴格行使同意權,確保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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