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因涉犯妨害風化、強制猥褻罪的魏姓男通緝犯,今年在高雄遭逮捕,在分局拘留期間,假借上廁所脫逃,罪加一等。(示意圖/PIXABAY)因涉犯妨害風化、強制猥褻罪的魏姓男通緝犯,今年在高雄遭逮捕,在分局拘留期間,假借上廁所,趁隙撞開一旁戒護林姓偵查佐,再從安全門向外逃逸,所幸,才逃亡約6分鐘,於400公尺外被逮;此舉,害偵查佐遭送辦,獲緩起訴處分,魏男也因脫逃,未遂遭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魏男為妨害風化罪、強制猥褻罪通緝犯,他今年4月21日下午5時許,遭鼓山分局員警依法逮捕,他待在拘留室期間,假借上廁所,趁隙撞開一旁戒護林姓偵查佐,再從安全門向外逃逸,所幸,才逃亡約6分鐘,於400公尺外被逮。
魏男因涉犯脫逃罪,罪加一等,被依脫逃罪起訴;至於林姓偵查佐也因涉過失縱放人犯罪,遭依法送辦,獲檢方緩起訴處份。
法官認為,魏男為通緝犯,經司法警察逮捕後卻藉故脫逃,漠視公權力影響社會秩序,考量坦承客觀犯行,否認主觀犯意;法院審理後,將他依法逮捕之人脫逃,未遂,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