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圖/行政院提供)面對近期毒駕頻傳釀嚴重死傷,法務部預計在6月17日的毒品審議委員會將依托咪酯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以處以死刑;另外,毒駕車輛不問車輛和人所有「一律沒收」。法務部次長黃謀信今(4)日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關於毒駕加重刑責,要考慮與其他罪的衡平性和比例原則,「但提升的方向不變」;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鑫表示,相關修法應該這個月就會送到立法院。
行政院會今天聽取內政部,交通部,法務部及衛福部等相關機關的「毒品及毒駕防制專題」報告,行政院將祭出「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3大面向、14項作為;包含將依托咪酯(即喪屍煙彈)升為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死刑,立即研議將唾液篩檢入法,以及加大檢驗量能。另外,毒駕吊銷駕照,並且3年內不得考照;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或2次毒駕者,終身吊銷駕照。
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在行政院院會會後記者會說明,法務部受行政院指示,由8大部會就毒品及毒駕的防治作為提出「3大主軸、14項作為」,第一項源頭嚇阻部分,預計在6 月17日的毒品審議委員會,將依托咪酯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以處以死刑,另也處罰持有電子煙並加以沒入,增訂製造、販賣、輸入或供應電子煙的刑責,嚴厲禁止、重罰電子煙廣告,強化國際合作,截毒於境外。
張曉雯表示,第二強化查緝部分,研議「唾液篩檢」入法可行性,加速鑑定認定的時效,擴大檢驗的量能,以確保立即嚇阻犯罪;強化校園防治,精進輔導、即時快篩;邊境扣押電子煙,移送裁處。
張曉雯並表示,最後在重懲毒駕方面,將全面提高毒駕的刑責,毒駕吊銷駕照三年,累犯及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不得考照,累犯罰鍰加倍,三犯罰鍰無上限,同車乘客罰鍰6,000元至15,000元,駕照吊扣期間無照駕駛或毒駕加重處罰,毒駕車輛不問車輛和人所有一律沒收。
張曉雯說明,修訂的法令總計有五部以上,其中法務部要修正《刑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及《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交通部要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衛生福利部要修正《菸害防制法》。其他配合法令的修正部分,包括國防部要修正《陸海空軍刑法》。
媒體詢問,對於在野認為目前毒駕致死刑責如果提高到12年,仍不符社會期待?黃謀信回應,刑責加重必須要考慮罪責本身,跟其他罪刑相關衡平性、比例原則,這部分會再蒐集意見進行通盤性考量,但基本上毒駕刑責提高,此大方向不變。
媒體追問,法案是否會在立院本會期送出?林明昕表示,第一波會把法案部分整合完成,但《刑法》部分還要再送司法院會銜,不過政院有跟司法院互相打過 PASS,若來得及應在這個月完成送行政院,再送至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