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臭蛋!4年17次違規僅罰6萬元 負責人50萬交保

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桃園「元山蛋品有限公司」被查獲從兩年前開始將沾有雞糞、破殼及長蛆的蛋品混製成液蛋,賣到下游廠商,由於業者認為查緝人員不會在假日追查,便利用假日處理惡臭的蛋品,未料檢調反向操作,於11日上午出擊搜索查獲變質蛋品,並勒令業者停業,全面封存避免流入市面,檢警將蕭姓父子檔依詐欺取財、食品衛生法等罪嫌送辦,訊後負責人蕭姓父子也分別以新台幣50萬元、10萬元交保。

▲元山蛋品被查獲回收臭蛋混製成液蛋,再賣到下游廠商,檢方依法諭令負責人蕭男及蕭男兒子分別以50萬元、10萬元交保。(圖/資料照)

食品藥物管理署配合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會同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及彰化縣衛生局, 11日同步搜索稽查「元山蛋品有限公司」及其供應商,查獲業者將沾有雞糞、破殼及長蛆之蛋品混製成液蛋,現場已由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封存全數相關產品共計1,620.5公斤,並勒令業者停業,另於龍潭廠查獲貯存逾期液蛋1,260包,桃園衛生局已全數封存;初估影響範圍遍及桃竹苗3縣市的餐飲、烘焙業。

苗栗縣衛生局接獲通報有違規蛋液產品流入苗栗縣內後,便立即前往有購買產品的7家烘焙業者處,共封存1公斤裝蛋白81瓶、800公克剩品及1公斤裝蛋黃42瓶、890公克剩品,並已全數退回請桃園衛生局協助監督銷毀;苗栗縣衛生局表示,業者均有保存進貨、退貨單據,方便確認違規蛋液產品數量,並完全配合封存,經查後確認目前已沒有使用違規蛋液製作出來的產品。

元山蛋品公司負責人蕭男(65歲)、蕭男的兒子(41歲)被逮捕到案後,檢方依法諭令分別以50萬元、10萬元交保,未來將分別依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及第8款規定,同法第44條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

此外,食藥署查出該公司4年多來違規共17次,但複查都合格而無法開罰,僅在今年6月,因抽檢蛋液查出沙門氏菌超標,裁罰6萬元;食藥署表示,查封的蛋液已全數帶回檢驗,預計2週後結果出爐,也將依食安法加重開罰。

衛生局表示,未來為防止業者心存僥倖,刻意規避公務機關上班時間而利用例假日進行加工,爾後將進行例假日及夜間不定期稽查,務求全年把關食安,並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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