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出BB槍「追擊」流浪狗辯稱自衛 監視畫面打臉罰1萬5

記者陳弋/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表示,日前接獲警察轉通報民眾在五股區觀音山遊客中心下方停車場以BB槍射擊流浪狗,男子辯稱因狗狗對他吠叫且作勢撲咬,為自我防衛才以BB槍射擊犬隻。但因其持BB槍追擊犬隻事證明確,動保處依故意傷害動物行為,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處以1萬5,000元罰鍰。

▲犬隻一邊吠叫、一邊搖尾巴走向吳姓男子。(圖/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供)

▲男子想從包包拿出BB槍時,犬隻已調頭往後方跑。(圖/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供)

▲男子持BB槍射擊時,犬隻持續向後跑。(圖/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供)

▲狗狗突然調頭,朝另一方向跑離。(圖/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供)

▲犬隻背向男子時,男子仍持續以BB槍射擊。(圖/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供)

▲犬隻遭攻擊後驚慌逃離。(圖/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供)

動保處指出,日前接獲警察提供資料,在五股區觀音山遊客中心下方的停車場有民眾持BB槍射擊流浪犬,經警察局蘆洲分局協助調查,將相關行為人筆錄及影片事證提供動保處查處。

雖吳姓嫌犯表示因聽說該區域有過流浪犬攻擊路人,才買BB槍自保,當天流浪狗對吳嫌吠叫及作勢撲咬,他才拿BB槍射擊牠。影片中可見吳嫌從包包拿出BB槍時,犬隻已調頭朝後方跑,但吳嫌仍朝犬隻射擊,但即便犬隻已轉身逃跑,吳嫌仍持續以BB槍射擊,「顯然已違背自我防衛原則」。

動保處說,以BB槍射擊狗狗,雖未造成肢體殘缺或重要功能喪失,仍屬於故意傷害的行為,動保處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對吳姓男子處以1萬5,000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如遇犬隻吠叫、作勢攻擊,應保持冷靜,緩慢向後退去,也可以聲響驅趕犬隻或以物品阻擋犬隻攻擊行為,切勿以身體阻擋,避免危害自身安全;另,切勿有攻擊犬隻的行為出現,除了可能遭受犬隻反擊,也會因傷害犬隻而違反動物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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