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偷480萬逃回祖國!通緝期限過、竟堅持改嫁台灣死人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 10/11 6:32 發稿 | 10:53 更新 】

2000年間,一名中國大陸籍的陳姓女子,嫁來台灣工作,卻趁機偷走雇主480萬元,再逃回中國大陸藏匿,而陳女等到2015年、通緝時效到期後,陳女改嫁給李姓榮民,並於2016年再度申請來台,不過卻被移民署發現,李姓榮民根本沒有出境紀錄,如何分身去中國大陸?因此認定是假結婚,否決了陳女的申請。約1個月後,李姓榮民因病去世,陳女竟堅持向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拒絕後憤而提起告訴,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2人並無結婚事實,駁回其訴,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原判。

▲陸女堅持嫁給去世的李男,遭法院駁回。(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據了解,陳女於2000年跟台籍蘇姓男子結婚,之後利用團聚名義申請入台獲准,不料陳女竟趁工作之便,偷拿他人身分證辦行動電話,又利用擔任看護的機會,竊取雇主家中的4張金融卡,陸續盜取共480萬元存款,涉犯偽造文書、竊盜及詐欺罪,2003年陳女逃回中國大陸,被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追訴時效至2015年。2016年,移民署接獲一起來台團聚案,李姓榮民稱於2009年,跟陳女在大陸結婚,不過移民官審核後,卻發現疑點重重。

首先,李姓榮民、陳女,對於何時認識、如何認識的說詞都不一,甚至陳女在台有無犯罪紀錄、來過台灣的次數,李男有無匯錢給陳女等等,說法都模糊不清,更誇張的是,2人聲稱於中國大陸拍攝婚紗照,但其時間點李男根本沒有出境,又如何能在中國大陸拍婚紗?移民署因此認定2人為假結婚,否決了申請。1個月後李姓榮民因病去世,陳女仍不放棄,跑到基隆市七堵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堅持要嫁給已過世的李男,但卻被戶政事務所拒絕。

陳女因而提起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基隆市七堵戶政事務所經過查證,李男昔日的軍中同袍,都不知道他娶了老婆,更詭異的是,其中一名證人,竟然是辦理假結婚的業者,認為2人無結婚真意,七堵所實質查證後,均無法陳女與李男已結婚的事實,因而認定陳女申請結婚登記,自屬無據,七堵所駁回其申請,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均無違誤。之後陳女又上訴最高院,評議後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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