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殺人犯「化學去勢、鞭刑」 馬國女殞命她竟想起馬英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馬國女大學生擄殺案,前國策顧問、作家黃越綏認為,應該對殺人犯、性侵犯等重大犯行者處以化學去勢、鞭刑,並想起前總統馬英九把假釋犯服獄刑期縮短與此事的關聯。

▲台南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犯嫌落網(圖/翻攝畫面)

黃越綏昨(1日)在臉書發文說,近日內發生馬來西亞籍女學生在校外被強姦勒死棄屍的不幸事件。不但震驚了社會,更引起馬來西亞輿論界負面的譁然。

她說,即使事後,局長及分局長均被調職,該大學的李校長也鞠躬道歉,甚至連總統蔡英文都透過發言人公開致歉,但對於逝者的父母親而言,既非遲來的正義更於事無補。

黃越綏接著說,這件事情不禁讓她想到, 1998年曾經和前立委王幸男共同召開記者會,有鑒於社會風氣的日漸敗壞,希望法務部能夠對於強姦犯、販毒犯、慣盜犯、殺人犯這四種罪犯給予注射性的閹割或鞭刑。當時的法務部長陳定南並沒有反對,而立委簽署也過半,但可惜最後仍然不了了之。

黃越綏表示,前總統馬英九當法務部長的時候,把假釋犯的服獄刑期由1/2縮短修改成1/3。並於20O9年總統任內簽署了聯合國廢除死刑的公約。所謂浪子回頭金不換,給予更生人可以教化的機會,本是文明社會的進步,無可厚非。

但她認為,日益嚴重的犯罪行為,不但已經組織化,集團化甚至跨國合作。尤其在高科技的影響下,網路已經成為犯罪的屏障,各種光怪陸離的現象和極端偏頗的想法,彷如注點滴般的在社會邊緣化人的腦袋裡發酵。結果防不勝防的各種殘不忍睹的社會事件,正在衝撃和威脅著,一般善良守法的公民之生存安全。

黃越綏說,頗受爭議的同婚都可以公投通過,為什麼鞭刑會通不過?已經過了20多年,她要再次呼籲立法院的諸公婆們,該是撥亂反正的時候了,不要因為虛假的文明和矯情的慈悲,造成比比皆是的親痛仇快,不但讓台灣變成受害者家屬眼中的垃圾島,更是永遠安慰不了那些難以數計的無辜和寃死的亡魂。

▲馬英九(圖/翻攝自馬英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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