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值低於0.25不算酒駕?司機撞警躲攔查 竟獲不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計程車司機,因營業登記證過期怕被巡邏員警發現,把車開上高架橋躲避攔查,卻在下橋時被困在車陣中,打算倒車右轉逃離時後照鏡撞到員警,事後還被發現酒駕,被依妨害公務罪及公共危險罪送辦,沒想到最後竟獲得不起訴。

▲示意圖,並非當事者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何姓司機因為營業登記證過期,遇到巡邏員警時心虛,趁綠燈加速逃逸把車開上高架橋,卻在下橋時被困在車陣中,員警上前盤查時竟倒車打算右轉,導致員警被後照鏡撞到,造成輕微擦傷、挫傷,停車受檢時發現司機酒測值0.15毫克,因此依妨害公務罪、公共危險罪將司機移送法辦。

但檢方認為,司機並不是故意撞傷員警,酒測值也沒有超過0.25毫克的標準值,所以沒有酒駕肇事的疑慮,而也已經針對交通違規的部分,將司機進行行政裁罰,所以最後決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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