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酒後向女兒要錢遭拒發生口角,前妻為保護女兒遭李男持刀殺害,女子送醫後不治,彰化地院國民法官庭25日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李男酒後向20多歲的女兒要錢甚至拿出鐮刀恐嚇,前妻蔡女為保護女兒挺身而出,卻遭砍傷身亡。(圖/翻攝畫面)民國113年11月,61歲李男酒後向20多歲的女兒要錢遭到拒絕,雙方發生口角,李男拿出鐮刀恐嚇,前妻蔡女為保護女兒挺身而出,卻遭砍傷,送醫後宣告不治。李男和蔡女所生的兒子(當年9歲)則目睹父親殺人。
檢方查出,李男長期酗酒,又有家暴紀錄,在外積欠百萬元的賭債也是由蔡女等人幫忙償還,李男犯案後駕駛小貨車逃逸,警方獲報在埤頭鄉逮捕李男,訊後依殺人等罪提起公訴。
國民法官庭則在傍晚宣判,認為李男雖認罪,但無悔意,因此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違反保護令罪判刑6月,全案可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