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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你很硬!籃球隊助理教練偷吃人妻 人夫驚見鹹濕對話崩潰提告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法院判賴姓助理教練應賠償人夫2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法院判賴姓助理教練應賠償人夫2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市一名人夫,前年10月間發現,發現黃姓妻子與某籃球隊賴姓助理教練有婚外情,2人更鹹濕地互傳「這樣奶好大」、「我想看你很硬的樣子」等對話,與妻子對質時,黃妻坦承曾與賴男發生3次性關係,讓人夫氣得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賴男應賠償人夫20萬元,可上訴。

人夫主張,自己與黃姓妻子結婚10餘年,育有2子,妻子卻從前年4月開始,與賴姓籃球隊助理教練互傳「想用我妹妹含住你」、「這樣奶好大」、「我想看你很硬的樣子」、「這次換你付房錢」等鹹濕對話,人夫同年10月23日發現後,與妻子對質,黃妻這才坦言曾與賴男發生過3次性關係。

人夫接著說,賴男的行為已構成侵害他的婚姻圓滿安全及幸福的利益,他難以再與妻子繼續維持家庭,賴男行為更破壞了他為家庭而犧牲生涯規劃,導致精神受到極大的刺激,對未來生活不抱任何希望,因此向賴男求償30萬元。

賴男出庭時則坦承,曾與黃妻互傳曖昧訊息,內容部分確實有若干較為熟識或親密的文字訊息及身體裸露照片,但這部分難以認定已經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的程度,自己的行為並無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忍受範圍,此外,賴男更否認曾與黃妻有發生過性行為,對話紀錄也無法證明2人曾發生過性行為或親密的肢體接觸,因此請求法官駁回人夫請求。

台北地院法官則指出,黃妻曾傳遞裸露胸部、部分下體、自己身著性感內衣等照片,賴男也曾傳送裸露下體性器官照片,再參考2人對話紀錄,「這次換你付房錢喔」、「307」等提及房間費用負擔的文字訊息,認定賴男的行為,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就普通朋友間正常社交行為所能容忍的範圍,甚至已有發生性行為的情事,足以認定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的程度。

法官考量賴男原擔任籃球隊助理教練,每月收入7萬元,後來辭職無工作,以及加害程度後,判賴男應賠償人夫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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