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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股票女友「嘖」一聲!男教授瞬間暴怒 拿筆電砸瞎她左眼

地方中心/李育道報導

林姓男子不滿女友不耐煩,拿起筆電砸瞎對方左眼。(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林姓男子不滿女友不耐煩,拿起筆電砸瞎對方左眼。(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擁有光電博士學位、擔任學術機構機械系助理教授的林姓男子,前年與前女友在住處談股票,卻因觀念不同且對方發出「嘖」一聲,讓他大動肝火,竟拿起腳邊筆電朝她丟去導致女方左眼受傷,只剩感覺餘光,台灣高等法院依傷害致重傷害罪將林男判囚4年。另民事部分,依償還犯罪被害補償金,林男需賠償前女友116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2021年4月23日凌晨林男與被害女子在房間談論股票投資事宜時,被害女子對談話內容不耐煩,並發出「嘖」一聲,雖然之後又撐著聊了一會,但林男後來走往房間門口,被害女回憶,「看起來像要離開,我叫林男趕快離開,林男就對我說你要不要好好的談,同時舉起我的筆記型電腦,我以為林男是要往下摔,稍微起身作勢要拿,但因為不想與林男有肢體接觸或衝突,我就坐回床上說不要」。接著林男就向她頭面部揮擲,致她受有頭部外傷、左眼皮撕裂傷、腦震盪、左眼眶骨閉鎖性骨折。

被害女子不耐煩林男談股票「嘖」了一聲。(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被害女子不耐煩林男談股票「嘖」了一聲。(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且經治療後,左眼仍受有視能嚴重減損至僅餘光覺及於眼前分辨指數之重傷害。檢方偵結將林男起訴。台灣高等法院依傷害致重傷害罪將林男判囚4年。民事部分,被害人向林男申請醫療費、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需要、精神慰撫金之犯罪被害補償金,經該委員會以111年度補審字第10號決定應補償新臺幣(下同)116萬2557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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