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詐團成員狂發150萬則詐騙釣魚簡訊。(圖/翻攝畫面)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查獲6處「假基地台」發送詐騙釣魚簡訊,初估超過600萬封簡訊傳至民眾手機,經警方前往雙北、台中、高雄等地共逮捕12人依法移送。其中一名台中林男在15日內狂發150萬則釣魚簡訊,經台中地院裁定竟「無保請回」,引發輿論爭議。對此台中地院回應,因聲押原因尚無證據可佐證,故依法駁回。
警方於今年1月至7月間逮捕12人依法移送。(圖/翻攝畫面)據了解,該詐騙集團利用「偽基站」遮斷原電信業者訊號,再透過詐團手機以虛構號碼發送釣魚簡訊,每小時約傳送數千至上萬則,今年1月至7月間就有78人受騙,財損超過500萬元。今年1月、4月、5月及7月間,警ㄈ 在雙北、台中、高雄等地查獲6處「假基地台」,逮捕12名犯嫌並查扣相關證物,經詢問後依涉犯電信法、詐欺等罪嫌偵辦。
其中警方在台中沙鹿交流道旁逮捕一名26歲林男,並在他的轎車內查獲「假基地台」設備,經檢視手機發現有大量「政府普發1萬元」等詐騙簡訊內容,且15天內發送超過150萬則釣魚簡訊。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沒想到台中地院竟裁定林男無保請回,讓辛苦辦案、抓回犯嫌的員警相當無奈,消息曝光後也引發社會輿論。
詐團成員利用「假基地台」發送詐騙釣魚簡訊。(圖/翻攝畫面)對此台中地院說明,林男在警詢期間坦承犯行,且已指證共犯,不過因林男無詐欺前科,且參與時車不長,僅依指示負責駕駛莊有假基地台的車輛,並無詐騙被害人或向被害人收款,屬集團內的邊緣角色,罪行較輕,加上依證據資料難以認定有反覆實施詐欺犯罪,聲押原因無證據可佐證,因此法官駁回聲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沒有抗告,「無保請回」已經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