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1次!酒後偷吃猛男遭痴纏 人妻只好向夫自首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31歲的高姓男子,先前偷吃大他3歲的阮姓婦人,2人都在高男住處幽會,去年初阮婦認為2人走不下去,但高男不願結束這段感情,阮婦只好向丈夫坦白,自己與高男有過一次親密行為,還說高男是身強體壯的水泥工人,她是酒後半推半就被對方得逞,後來高男多次邀約她到住處溫存,自己全都嚴詞拒絕,阮婦丈夫聞言氣炸,儘管認為妻子不只一次,卻苦無抓姦在床之證據,但他仍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阮婦丈夫後來選擇原諒妻子,並決定撤回告訴,但仍堅持控告情敵;高男應訊時坦承偷情犯行,亦聲稱只有那次性關係,由於雙方都說只有1次,法官查無多次證據,遂依通姦罪判高男4月徒刑。

阮婦丈夫向高男請求賠償,桃園地院認為,高男侵害阮婦丈夫配偶權,破壞兩人婚姻圓滿,因此判高男必須賠償20萬元;高男妻子獲悉丈夫偷腥遭判刑及賠償後,亦對丈夫和阮婦請求賠償,法官認為,2人侵害高妻配偶權,再判高男和阮婦必須連帶賠償20萬元。

同居、紅粉知己、睡覺、做愛、性愛/示意圖/pixabay

▲高男偷吃人妻遭判必須賠償2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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