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劈腿推撞牆 怒刺情敵頸一刀害終生口水流不停

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一名31歲的李姓男子不滿30歲的吳姓同居女友劈腿,發現準備吳女穿著他送的衣服鞋子去跟29歲的鄧姓情敵過夜,氣得當場搶走她手機,並推她去撞牆,怒氣未消的李男,甚至持剪刀衝下樓去找鄧男,並朝鄧男的脖子猛刺一刀,造成鄧男顏面神經下頷功能喪失,導致終身口水流不停無法收涎的後遺症;新竹地檢署將李男依重傷害等罪嫌起訴。

▲男子持剪刀怒刺情敵頸部一刀,導致情敵顏面神經受損,左邊口內唾液不斷滲出的後遺症。(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檢警調查,李男因不滿吳姓同居女友劈腿鄧男,於去年6月19日晚間,吳女在租屋處向李男攤牌談判,雙方爆發激烈爭執,李男眼看吳女穿著他送的衣服、鞋子,準備外出與鄧男過夜,一時妒火中燒,竟動手推吳女去撞牆,導致吳女左手肘擦傷,吳女負傷要離去時,李男則以身體阻擋,不讓吳女離開,並強行搶手吳女手機不讓她跟鄧男聯絡,吳女為了搶回手機,憤而拿剪刀將李男的褲子剪破,過程中剪刀不慎斷落成兩半,李男竟拿起其中一片刀鋒下樓去找鄧男,李男發現鄧男正在街角的車上等候吳女下樓,李男則以吳女的手機打給鄧男,鄧男見來電吳女打給他,誤以為是吳女要下樓,於是便走出駕駛座接聽,但沒想到卻聽到李男嗆聲「我要給你死!」,鄧男當下還沒反應過來時,李男突然就從鄧男背後朝左側頸部處猛刺1刀,導致鄧男左側頸部穿刺傷,部分肌肉及血管斷裂;而李男行兇後,為了讓吳女無法再與鄧男聯絡,就將吳女手機拿到同居處後方巷子怒摔在水溝旁,將手機毀損不堪使用。

鄧男經送醫急救,醫師診斷出這一刀竟正中顏面神經,導致鄧男左臉麻痛,顏面神經下頷功能喪失,造成左邊口內唾液不斷滲出的後遺症,屬於終身無法恢復之重傷害;新竹地檢署因此將李男依傷害、強制、毀損、使人受重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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