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大槍擊要犯」貼文炸總統府 藍信祺獲判無罪確定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曾列10大槍擊要犯,也曾領表參選總統的藍信祺,被控在臉書上寫下「汽車炸毀總統府、工及核能電廠..全民殺戮內戰」等語,被依恐嚇公眾等罪起訴。一審法官判決無罪,認為該些文字即便聳動,目的僅為號召連署,並非在於使人心生畏懼。二審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藍信祺曾被列為10槍擊要犯之一,先前參選總統,引爆話題。(圖/翻攝自藍信祺臉書)

藍信祺因犯下「虎山雙屍命案」遭判刑19年,也曾被列為10大槍擊要犯名單內。2016年、2020年間,他以「世界台灣皇帝」名義參選總統,引來外界議論紛紛。

2019年9月間,藍信祺被檢舉在臉書上張貼「自83年聲明主張發動台灣殺戮內戰:汽車炸毀總統府、攻擊核能電廠、油庫、中斷交通,全民殺戮內戰」等文字與照片,被依恐嚇公眾罪送辦,士林地檢署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不能單憑發文內容,認定有發炸毀總統府、攻擊核電廠等恐嚇公眾的犯意,且文章內容是對公共事務意見表達的政治性言論,即便文字確實可能有過於聳動、偏激、偏離現實體制與社會的狀況,但是個人政治意見的表述,目的並非使不特定人心生畏懼,因此判決無罪。

檢方上訴,高等法院認為,藍信祺所寫的,確實是他從1994年起,以本名記載的意見,主、客觀上皆無法認定有恐嚇公眾之意,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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