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絞殺母女檔用一招躲死刑?夫怒嗆:廢物有什麼好保護?

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2013年間,當時20歲、正在服兵役的黃麟凱,因不滿19歲的王姓女友提分手,竟先以童軍繩絞殺王母後,再性侵返家的王女,之後將她綑綁並掐死。2017年7月間,最高法院將黃麟凱判處死刑定讞,但黃麟凱以最高法院更審後法官沒有迴避為理由,各自聲請釋憲,意圖逃避死刑槍決。對於黃麟凱的行為,一次失去兩名至親的王父發出515字聲明,怒嗆:「真搞不懂一個廢物有什麼好保護的,有什麼資格活著?」

▲役男黃麟凱休假時絞殺女友以及女友母親。(圖/資料畫面)

回顧整起案件,黃麟凱與王女是高中班對,雙方交往2年多,不料,黃竟花光女友努力打工存的20萬元學費,不久後黃進入軍中服刑,因不滿遭女友提分手,還對他討債等等,2013年10月間,黃麟凱趁著放假期間,偷偷涉嫌潛入女友家中,先以童軍繩絞殺王母,等王女下班之後,再將她綑綁性侵掐死,並偷走家中1萬元現金。2017年7月間,最高法院將黃判處死刑定讞,王女父親曾忍痛在鏡頭前下跪,盼槍手早日伏法,落淚直言「他活著的每一天對家屬而言都是折磨」。

▲死者父親(黃衣者)得知嫌犯聲請釋憲逃死刑,怒發聲明嗆他。(圖/資料畫面)

但黃麟凱卻聲請釋憲,認為最高法院更審時,前次參與審判法官沒有迴避,顯然違反了憲法保障人民訴訟基本權、公平法院原則,目前聲請案仍在大法官會議審查中,若聲請釋憲案件尚未不受理或作成解釋,就無法執行槍決,而2人行為也受到外界質疑,是否想藉此逃避死刑。

消息傳開後,被害王女的爸爸也發出515字聲明稿如下:

事實擺在眼前,殺了人還敢做不敢當?從事情發生當天警察就馬上在頂樓抓到人,處理完後事,法官開庭,我們家屬每一庭都到場,審理時家屬在後面聽,忍痛複習家人被殺害的過程...那有多麼痛....有那麼多證據,有那麼多照片,還不夠嗎?

殺了人想逃死想了各種方法,審理當時連老師、同學都被找來,還有申請精神鑑定,結果出來不符你們意又說醫生沒資格想再重新鑑定,浪費社會資源,甚至你們還請了兩個律師,真搞不懂一個廢物有什麼好保護的,有什麼資格活著?

死掉的人要去哪裡申請釋憲,死掉的人就活該沒有人權嗎?也許某廢死聯盟會說只管活的人,那我們家屬就該被你們折磨嗎?再次面臨犯人有可能被放出來的威脅,我們國家的法律何在?

一下子失去兩個親人我們很痛,那種痛是永遠忘不了,只能放在內心深處,且她們做錯了什麼?我們無時無刻在想她們,很想跟她們分享女兒結婚了、妳當阿嬤了,很想跟她們一起分享天倫之樂,如果她們還在這個家一定更美好更完整。

希望法官能站在被害者家屬的角度下去思考,社會案件夠多了,不要再鼓勵這種歪風了。

身為軍人利用休假期間,用童軍繩勒斃我的妻子,又姦殺我女兒,兩條人命,這早就應該要槍決,現在申請釋憲中,無法將解。懇請大法官給國家、社會、受害家屬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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