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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很大?拿遙控器、沐浴乳罐「硬塞」女網友痛到跌倒!喊告1原因輸了

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女網友指控,遭強制性交,因罪證不足,男方獲判無罪。(示意圖/Pixabay)
女網友指控,遭強制性交,因罪證不足,男方獲判無罪。(示意圖/Pixabay)

台北男子大壯(化名)3年前遭女網友小美(化名)控訴,涉嫌強迫申辦門號及預付卡,還把人帶到旅館用遙控器及沐浴乳罐對強制性交;大壯遭檢方起訴,但案件審理時,無充足舉證罪刑,且女方事後跟男方仍有閒話家常、互相關心、曖昧、調情的對話,與性侵受害者的常態反應不符,因此判男方無罪,可上訴。

起訴書指,男子大壯(化名)2022年4月間,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女子小美(化名);事後男方察覺,女方精神狀況不佳而有容易操控傾向,便夥同另外2名男子,把女生載到萬華區某旅店,強迫申辦門號及預付卡,涉犯強制罪。

事後又播放多人毆打一人的施虐影片,讓小美觀看,並強調若不聽從就會受到相同遭遇,在女方不敢違抗的情況下,利用手指、遙控器放入女方私處;但她反抗躲開,這次又用保險套套住沐浴乳瓶子強行塞入女肛門,犯下強制性交之加重強制性交罪嫌,遭檢方起訴。

大壯被依法送辦,但否認強制、錄影犯強制性交等犯行,強調沒有脅迫,雙方過去就會發生性行為,並使用一些情趣用品,但當天沒有攜帶,所以就就地取材,還有拿遙控器問對方「這個嗎?」女方回應不行,才改沐浴乳瓶子,他也回應「可以試試看」屬雙方合意。

觀察大壯與小美事前、事中及事後的相關互動情形,仍有閒話家常、互相關心、曖昧、調情的對話,與性侵受害者的常態反應不符。

經法院審理後,認為事證不足以認定有強制或加重強制性交犯行,也無充足舉證,說服法院大壯有罪心證,因此,諭知無罪。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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