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不要亂去 他撞倒鐘賠30萬元

記者蔡佩蓉/桃園報導

豪宅高級古董、藝術品多,沒事別亂去啊!桃園就有一名家教到蘆竹中山路「中悅新天鵝堡」授課,沒想到在大廳摔倒時,不小心打破大型陶瓷鍍金落地鐘,而這一摔,賠了社區30萬元修繕,後來管委會與家教更因此上了法院互告。

立鐘與豪宅。(示意圖/翻攝自網路、GoogleMap)

▲民眾到桃園豪宅,不小心撞倒立鐘賠了3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網路、GoogleMap)

根據法院裁判書,桃園翁姓男子2015年6月7日不慎碰毀「中悅新天鵝堡」的瓷製歐式豪華立鐘下方的雕花裝飾,法院判須賠償管委會重置費用30萬元,後來翁姓男子也花了30萬元賠償。

包租公律師蔡志雄表示,一般不管是到豪宅或飯店,有意或無意打破藝術品或古董,飯店業者或豪宅管委會,都可依據《民法》侵權行為進行損害賠償,由於古董因為愈老愈有價值,所以只是一個立鐘邊角損壞,就得賠償30萬元。

不過,該案今年又有新進展,因歐式豪華立鐘實際修繕僅花2萬3100元,翁姓家教提告討回瑕疵立鐘,2月中旬勝訴,順利獲得當年撞倒的豪華立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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