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同共有土地由收到繳款書之公同共有人繳納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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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同共有土地由收到繳款書之公同共有人繳納地價稅 (圖/資料照)

文/方暮晨/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2020年地價稅自11月1日起開徵,有民眾來電詢問,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土地,分別收到繳款書或核定稅額通知書,應該如何繳納呢?
 
稅務局表示,公同共有土地如果沒有設定管理人,將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稽徵機關除了將繳款書送達給其中1人繳納稅款外,還會寄發核定稅額通知書給全體公同共有人,告知其有關地價稅核課內容、繳款書受送達人、繳納期限及申請復查期限等資訊,該通知書僅為通知性質,無法繳納稅款。
 
稅務局特別提醒,公同共有土地所有權人對於應納地價稅,是負連帶繳納責任的,如全體或部分公同共有人逾期未繳納,全體公同共有人將一併被移送強制執行,請民眾特別留意。

【本文獲得「MyGonews」授權刊登】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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