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撞見醉妻遭非禮立馬帶離 2男卻誤認是搶「撿屍」

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人妻小彤(化名)在熱炒店酒後與不認識的陳姓、魏姓2名男子聊天飲酒,過程中陳男疑趁機對其性騷擾,正好小彤的丈夫進入店內發現,於是上前將陳男推開帶走妻子,未料卻遭2人阻擋,丈夫憤而向2人提告;陳、魏2人辯稱,當時因擔心小彤安危,才追問2人的關係,並未阻止他們離開,檢方認為,陳、魏2人並無妨害自由的主觀犯意,而性騷擾因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2人犯行,因此均予以不起訴處分。

▲人夫撞見醉妻被非禮帶離,卻遭對方攔下質問關係,夫憤而提告,檢方處分不起訴。(圖/翻攝自Googlemap)

陳、魏2名男子於去年10月間,前往竹北一家熱炒店吃宵夜時,人妻小彤主動上前與2人聊天飲酒,小彤因不勝酒力趴在桌上休息,陳男卻藉機對小彤摟肩、親嘴,正好小彤的丈夫阿德(化名)進入店內看到,立馬上前將陳男推開,並將妻子帶走,2人見狀誤以為阿德是半路跑出來搶著「撿屍」,隨即阻擋阿德將小彤帶上計程車,阿德不滿妻子遭性騷擾還被攔阻離去,憤而向2人提告性騷擾、妨害自由。

小彤證稱,當時與丈夫準備搭計程車時,陳男、魏男2人就靠在計程車司機旁邊,要求她證明是阿德的妻子,當下司機並未馬上開走,直到丈夫說要報警,2人才離去。

陳男與魏男到案後均辯稱,當時因阿德突然上前將小彤帶走,擔心小彤發生危險,所以才會質問2人的關係,並沒有阻擋2人離開;而陳男也否認有親吻小彤。

阿德指稱,對方不斷要求他拿出身份證證明夫妻關係;檢方詢問阿德「陳男要求你證明夫妻關係,是否怕你對小玉有不良企圖」,對此阿德也說「也許是這樣」,故檢方認定陳、魏2人只是擔心小彤的人身安全,並無妨害自由的主觀犯意,至於性騷擾部分,由於現場沒有監視器,也沒有其他證人,加上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性騷擾犯行,因此檢方均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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