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婆復仇少條路!「小三稅罰改革」生前贈與視為遺產 1圖看懂3大變化
2026/07/31 11:16:00
憲法法庭宣告違憲的「大老婆條款」修法了!行政院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三讀,未來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特定親屬之財產將被視為遺產,並有多項細節調整。地政士全聯會理事長鄭子賢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指出,此次修法將原本由繼承人承擔的死前贈與稅負,改由受贈人按比例分擔,並調整納稅義務人順序與繳稅機制,未來財產傳承與生前規劃模式將產生重大變革。
被網友戲稱為「大老婆條款」的遺產稅法漏洞,又被稱作「大老婆的復仇」、「小三稅罰」,事件起源自一男子生前贈與妻子約3億元股票,男子過世後,妻子與其子女全部拋棄繼承,由於被繼承人死前2年內贈與依法仍須課徵遺產稅,高達5,600萬餘元的遺產稅最終竟全落到「外遇對象所生的6歲女兒」身上,而憲法法庭認為該稅法漏洞背離「量能課稅原則」宣告違憲,促使財政部與行政院拍板檢討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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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全聯會理事長鄭子賢表示,「大老婆條款」修法重點主要涵蓋三大面向:
一、受贈人負擔稅額: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贈與特定親屬之財產雖仍列入擬制遺產,但改由各受贈人按比例分擔應納稅額,並以受贈財產價值為限,防止稅負遭惡意轉嫁。
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修正:死亡前二年贈與配偶之財產視為現存財產納入計算,且請求權應實際履行,避免透過短期贈與規避制度。
三、繳稅機制放寬:刪除30萬元分期繳納門檻限制,調整利息計算基準,並增訂繼承人得以多數決方式動用遺產中的銀行存款繳納遺產稅。
鄭子賢指出,修法通過後,過往透過死亡前短期贈與配偶或特定親屬進行節稅的方式將大幅受限。民眾應重新檢視家族資產配置,地政士未來辦理繼承登記及生前規劃時,亦須加強查核死前二年的贈與紀錄,全聯會將持續辦理法令宣導,協助民眾在法規新時代下妥善傳承資產。